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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电商未来之星活动章程

下载报名表

一、概况

第一条 2017中国电子商务大会拟发布《2017中国电商未来之星》榜单(以下简称“榜单”),本章程是规定榜单有关事项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为确保榜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维护组织机构、参评单位和参评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二、宗旨及主题

第三条 榜单旨在为电商精英人士、优秀电商企业、新型电商模式提供展示舞台;加强电商企业的创新建设;促进国内电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引导电商企业改革创新,探寻新的市场空间和经济增长点。

第四条 榜单入选标准以企业自荐为前提,专家评分加媒体评分、网络投票得分结合方式产生“电商未来之星人物榜”、“电商未来之星品牌榜”。

三、参选范围

第五条 榜单的参选范围围绕电商业态,包括B2C电商平台、B2B电商平台、C2C电商平台、O2O电商平台、团购类电商平台、导购类电商平台、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平台以及电商服务类平台等。

第六条 榜单的参评人物应是企业的领导者,包括董事长、创始人、联合创始人、总经理等,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以及一年以上的电商从业经验;参评企业应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突出的经营能力,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及优秀的商业模式,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

第七条 榜单内容征集时间从每年4月初至5月中旬止。参评企业从榜单活动官方网站“2017中国(北京)电子商务大会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4月30日前提交至活动组委会。

四、榜单设置

第八条 榜单根据内容不同分为两个类别:第一类是“电商未来之星人物榜”,以在电商行业中从事工作的精英人物为对象,设列十个名额;第二类是“电商未来之星品牌榜”,以电商行业中的新兴电商平台为评价对象,设列十个名额。

五、活动机构

第九条 该活动主办单位为北京日报报业集团。

第十条 该活动特别支持机构为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商研究院及外省市电子商务相关协会。

第十一条 该活动承办单位为北京商报社、北京电子商务协会。

第十二条 榜单官方网站为“2017中国(北京)电子商务大会官方网站”。

第十三条 各单位通力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互相监督,确保榜单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十四条 承办方受各组织机构委托,建立组委会,专门负责榜单的筹备及日常组织工作。

六、评选组成

第十五条 为了提高专业性和权威性,由活动组委会牵头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来自与电子商务发展密切相关的多个权威机构以及专家学者。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选取综合考虑业态的代表性、平衡性和成熟度。

第十六条 榜单为了体现客观性和社会认知度,由活动组委会牵头组建媒体评审委员会,媒体评审委员会成员来自各大媒体的社长或总编辑,他们将以社会影响的视角对参与榜单活动的企业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 为了充分体现公众的参与性,为扩大公众参与度,组委会特设网络投票方式,对公众的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并记入最后的评价体系。

第十八条 以分组投票、集中汇总、加权平均记分的方式得出榜单结果。

第十九条 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判,评审结果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发布。

七、评选标准

第二十条 参与榜单活动的个人、企业或相关组织机构在当年不能有违法犯罪及不诚信记录,若发现入榜人物或企业有以上行为,组委会对榜单结果拥有直接否决权。

第二十一条 基于榜单活动对整个行业的示范意义,评审委员会将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通过分析比较,甄选上榜人物和企业。

第二十二条 榜单活动采取专家评委投票、媒体评委投票、公众网络投票三部分综合投票的总票数由高到低排名产生。

八、评选流程

第二十三条 榜单活动启动阶段由组委会向全社会宣布活动正式启动,官方网站正式上线,企业开始报名,启动网络投票,每一位普通的网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候选企业进行网络投票。

第二十四条 榜单活动评选阶段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及投票情况确定入围候选名单,活动组委会分别召开专家评审会和媒体评审会,评委根据评审标准进行投票。综合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媒体评审委员会的意见,结合网络投票情况,最终产生榜单。

第二十五条 榜单活动待榜单产生后,将在电子商务大会上举行颁奖典礼。

第二十六条 榜单活动待颁奖典礼结束后,组委会通过北京主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台、电视台对上榜人物及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上榜人物及企业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监督,活动组委会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

九、其他

第二十七条 申报机构及企业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和法律风险由申报机构及企业自身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