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章程
2015年度北京商务人士最喜爱楼盘评选章程

[实施细则]

一、概况:
第一条 2015年度北京商务人士最喜爱楼盘评选 (以下简称“该评选活动”)是一个公益性、公众性评选活动,今年是首届评选,本届评选北京商务人士最喜爱的楼盘和北京商务人士最期待楼盘,其中最喜爱楼盘(2015年在售楼盘)共分四大类:住宅、豪宅、公寓以及别墅各5个楼盘,最期待楼盘为5个(2016年即将上市产品)。本细则是该评选活动有关事项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为确保该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维护组织机构、参评机构和参评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二、宗旨:
第三条 该评选活动旨在提升各大房地产企业在北京的品牌意识;加强房地产企业的品牌建设;培育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标杆企业和品牌榜样,积极打造“北京服务”的城市品牌,促进北京国际一流宜居之都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该评选活动的主题设定为“地价重构下的新年楼市”,旨在树立科学发展的行业典范。今年的评选标准以企业自荐为前提,专家评分加网络投票得分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打分后选举产生“2015年度北京商务人士最喜爱和最值得期待楼盘”两项大奖。

三、参选范围
第五条 该评选活动的参选范围是在北京市范围内再售和即将推出的楼盘。
第六条 该评选活动的参选业态包括:住宅、豪宅、公寓和别墅类项目。 2015年度北京商务人士最喜爱楼盘以企业自愿报名为前提,以企业自我推荐材料为依据,经社会调查、专家评选、网络公众投票等为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第七条 “2015年度北京商务人士最喜爱楼盘”评选活动时间从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10日止。参选企业报名截至日期为1月10日;1月13日至1月20日为网络投票评选期,各参选企业和消费者通过该评选活动的官方网站北京商网(www.bjbusiness.com.cn)、官方微博、微信进行网上投票。

四、奖项设置
第八条 该活动设立的奖项有: 总 奖:2015年度北京商务人士最喜爱楼盘(住宅、豪宅、公寓以及别墅) 2016年度北京商务人士最期待楼盘

五、评选机构
第九条 该活动由北京商报社和北京商业研究院共同主办。
第十条 该活动的指导单位为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北京品牌协会 北京市房协
第十一条 各单位通力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互相监督,确保该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十二条 主办方受各组织机构委托,专门负责评选活动的筹备及日常组织工作。

六、评选组成
第十三条 该评选活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行业权威机构协助、业内从业者及相关专业人士参与并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由该评选活动主办方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来自与北京房地产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多个权威机构的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委。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选取要综合考虑业态的代表性、平衡性和成熟度。
第十五条 为了充分体现公众的参与性,网友可以在北京商网的官方网站对申报企业进行网络投票。
第十六条 评委会成员以分组投票、集中汇总、加权平均计分的方式得出评选结果。
第十七条 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判,评审结果由主办方统一发布。

七、评选标准
第十八条 基于评选对整个产业的示范意义,评审委员会将按照不同奖项建立不同的评价体系,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评选出各奖项。 第十九条 此次评选采取公众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委投票两部分综合计分的总分由高到低排名产生。网上投票时间:1月13日12:00至1月20日12:00止。专家评选时间:1月20日。总分构成:商务人士投票占60%,房地产业内人士占20%,专家评审团占20%。

八、评选流程
第二十条 该评选活动采取自荐和行业机构推荐两种形式参选。自荐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第二十一条 申报企业进行网上公示,由公众投票。
第二十二条 经评审确认的北京商务人士最喜爱楼盘和北京商务人士最期盼楼盘,将通过官方网站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监督,如出现异议,主办方将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如有虚假成分,主办方有权取消企业参评资格。
第二十三条 获奖名单确定后,主办方拟于1月28日举行颁奖典礼,并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九、其他
第二十四条 申报机构及企业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和法律风险由申报机构及个人承担。